場地預約條款及細則

Hong Kong Stretching Exercise Association

場地預約條款及細則

  1. 定義

1.1 租用人

「租用人」指透過本會預約系統預訂場地之個人、團體、機構或公司。

1.2 場地

「場地」指香港伸展運動學會轄下可供租用之活動室、治療室、課室及相關設施。

1.3 1對1治療服務

「1對1治療服務」是指由一名治療師、導師或服務提供者,於預約時段內向一名客戶提供個別及專屬的專業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伸展治療、運動治療、運動按摩、痛症處理、復康訓練、運動表現評估及其他相關個人服務。

1.4

為符合「1對1治療服務」之定義,同一時段內接受服務之客戶人數不得超過一人。任何涉及兩名或以上客戶同時接受服務、小組訓練、團體課堂、工作坊、講座、課程培訓、拍攝活動、會議或其他用途,均不屬於1對1治療服務。

1.5

本會有權根據預約資料及實際使用情況,判定有關預約是否符合1對1治療服務之定義,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1. 使用規則

2.1

租用人可於預約時段開始前24小時登入系統,於【場地預約】頁面查閱場地進入密碼。

2.2

使用者須穿著適當服裝;如活動需要,必須穿著室內運動鞋,以保持場地清潔及保障安全。

2.3

場地內嚴禁吸煙、電子煙、賭博、非法活動及任何可能影響他人安全之行為。

2.4

未經本會同意,不得於場地內張貼海報、橫額、標語或進行任何形式之宣傳活動。

2.5

使用者不得擅自搬動、拆除、改裝或損壞場地設施及設備。如有任何損壞、遺失或故障,租用人須立即通知本會,並承擔相關維修、更換或賠償費用。

2.6

場地內所有設備只供場內使用,不得帶離場地。

2.7

使用者須遵守場地管理人員之合理指示。

 

  1. 場地清潔及還原

3.1

使用完畢後,租用人須自行清理垃圾及個人物品。

3.2

所有桌椅、器材及設備須放回原來位置。

3.3

離場前須關閉燈光、冷氣及其他電器設備。

3.4

如場地未有妥善清潔或還原,本會有權收取額外清潔及整理費用。

 

  1. 超時使用

4.1

使用者須於預約時段結束前完成收拾及離場。

4.2

提前進場或逾時使用均需額外收費。

4.3

超時不足30分鐘按半小時計算;超過30分鐘按一小時計算。

 

  1. 損壞及賠償

5.1

使用期間如造成場地、設備、家具或其他財物損毀,租用人須負責全部維修、更換或相關費用。

5.2

如發現設備故障、損毀或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會。

 

  1. 個人物品及責任

6.1

使用者須自行保管個人物品。

6.2

本會不會就任何財物損失、失竊、人身受傷或其他意外承擔責任。

6.3

使用者須自行評估活動風險,並確保參加者身體狀況適合參與有關活動。

 

  1. 預約權限及付款安排

7.1 租用人類別

(a) 長期使用者(Long-term User

指已連續不少於六個月租用本會場地,並於每星期固定日期、固定時間使用相同場地之租用人,且獲本會確認其長期租用資格者。

長期使用者可享有本會指定之優先預約權及相關優惠安排。

如長期使用者終止固定租用安排、連續兩個月未有按原定安排使用場地、未能按時繳付場租或違反場地租用條款,本會有權取消其長期使用者資格,而毋須另行通知。

本會保留批核、暫停、取消或重新安排長期使用者資格之最終決定權。

(b) 普通使用者(General User

指一般租用人,須按照公開預約安排預訂場地。

7.2 長期使用者優先預約安排

優先預約日期 可預約時段
11月1日至11月14 翌年1月至3
2月1日至2月14 當年4月至6
5月1日至5月14 當年7月至9
8月1日至8月14 當年10月至12

7.3 公開預約安排

公開預約日期 可預約時段
11月15日起 翌年1月至3
2月15日起 當年4月至6
5月15日起 當年7月至9
8月15日起 當年10月至12

7.4 長期使用者付款安排

長期使用者完成預約後,須於首個預約時段開始日期前不少於一個月完成付款。

如未能於指定期限前完成付款,本會系統會自動取消有關預約,而相關時段將重新開放予其他人士預約。

 

  1. 一般場地預約、更改及取消安排

8.1

所有場地預約須於系統完成付款後方視為確認預約。

8.2

如需取消已確認之預約,租用人須於預約時間48小時前透過系統提交取消申請。

8.3

於預約時間48小時前取消預約,已繳款項將全數退回至系統餘額戶口作日後使用。

8.4

如申請退款至指定銀行戶口,本會將收取退款金額10%作行政及銀行手續費。

8.5

於預約時間48小時內取消預約,本會將收取已繳費用10%作行政費。

8.6

預約開始後、未有到場或未有使用場地者,均視作已使用有關時段,已繳費用概不退還。

 

  1. 1對1治療服務取消安排

9.1

本條款只適用於系統內已選擇「1對1治療服務」之預約。

9.2

如需取消已確認之預約,租用人可於預約開始時間1小時前透過系統取消預約。

9.3

於預約開始時間1小時前取消預約,已繳款項將全數退回至系統餘額戶口作日後使用。

9.4

如申請退款至指定銀行戶口,本會將收取退款金額10%作行政及銀行手續費。

9.5

於預約開始時間1小時內取消預約,本會將收取已繳費用10%作行政費。

9.6

預約開始後、未有到場或未有使用場地者,均視作已使用有關時段,已繳費用概不退還。

9.7

如本會發現實際用途與申報之「1對1治療服務」不符,本會有權取消有關優惠安排,並按一般場地租用條款處理。

 

  1. 預約確認及付款安排

10.1

租用人提交場地預約申請後,系統將暫時保留所選時段。

10.2

普通使用者須於預約申請提交後12小時內完成付款,預約方可正式確認。

10.3

如租用人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完成付款,系統將自動取消有關預約,而已預留之時段將重新開放予其他人士預約。

10.4

本會不保證已取消之預約時段仍然可供重新預約,租用人須自行承擔因未能及時付款而導致預約失效之風險。

10.5

如預約時間距離申請時間不足24小時,租用人須於預約開始前完成付款,否則有關預約將自動失效。

10.6

如預約時間距離申請時間不足24小時,請於系統使用信用卡網上付款方式,否則未能即時確認預約及取得入場密碼。

10.7

租用人有責任妥善保管場地進入密碼,不得向非使用者披露、轉發或作其他未經授權用途。

10.8

如因租用人披露場地密碼而引致任何損失、損壞、未經授權進入或其他糾紛,租用人須承擔相關責任。

10.9

本會有權不定期更改場地進入密碼,而毋須另行通知。租用人應以系統顯示之最新密碼為準。

 

  1. 惡劣天氣及特別安排

11.1

本會將根據香港天文台及香港政府公布之正式訊息作出相關安排。

11.2

如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宣布停課、停工等緊急措施於預約開始時間前2小時仍然生效,場地將暫停開放。

11.3

如香港天文台預告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將於預約時段內生效,本會有權取消有關預約或要求使用者提前結束活動。

11.4

如有關警告訊號或緊急措施於場地使用期間生效,使用者應盡快結束活動,並於安全情況下離開場地。如當時天氣情況不適宜外出,使用者應留在安全地方,待天氣情況改善後方可離開。

11.5

如因惡劣天氣、政府指令、場地維修、停電、消防警報、樓宇管理安排、突發事故或其他非租用人可控制之原因而導致場地未能正常開放,本會有權取消、延期或調整有關預約安排。

11.6

因第11.2至11.5條所述原因而未能使用場地者,本會將受影響款項全數退回至系統餘額戶口,不收取任何行政費。

11.7

如因交通擠塞、公共交通服務受阻、個人安排、身體不適、個別地區天氣情況或其他非本會原因而未能到場,將按照一般取消及退款條款處理。

11.8

本會保留因天氣、安全或其他特殊情況而調整場地開放時間、課堂安排及預約安排之權利,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1. 最終條款

12.1

本會有權隨時修訂本條款而毋須另行通知。

12.2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伸展運動學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12.3

租用人提交場地預約申請、完成付款或使用場地,即表示已閱讀、明白及同意遵守本《場地預約條款及細則》之全部內容。